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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世紀 450—1450

歷史概況

中世紀(約395年—1500年),是歐洲歷史上的一個時代(主要是西歐),由西羅馬帝國滅亡開始計算,直到文藝復興之後,極權主義抬頭的時期為止。「中世紀」一詞是從15世紀後期的人文主義者開始使用的,這個時期的歐洲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來統治。封建割據帶來頻繁的戰爭(如八次十字軍東征,1096年-1291年),造成科技和生產力發展停滯,人民生活在毫無希望的痛苦中,所以中世紀在歐洲普遍稱作「黑暗時代」,傳統上認為這是歐洲文明史上發展比較緩慢的時期。

中世紀音樂

中世紀的音樂活動都在教會的控制之中,音樂以歌唱頌歌為主,歌詞都是採自聖經中的詩篇,對中世紀音樂貢獻最大的是米蘭主教安布羅斯和教宗格里高利一世,而音樂上的重大發展便是樂譜的發明。在記譜法尚未發明以前,音樂的流傳必須依賴口耳相傳,然而這樣子的方式,在傳遞的準確性上比較無法控制,而且時日一久變化更大。

公元590-604年在位的教宗格里高利一世,編出一套用於莊嚴禮拜的曲目,並用法律形式規定在祈禱儀式中必須有音樂,形成一整套格里高利聖詠,成為宗教創作的典範,後來又發展出記譜法,雖然尚沒有小節線和五線譜,但使用高低位置記譜的方法為五線譜的發明提供了基礎,這種記譜法只有四行線,每行前面有三個菱形譜號,結尾有一個菱形譜號提示下一行音高,基本是五線譜的雛形,但不能表示節奏。後來還成立了培養歌手的學校,在教會勢力範圍內大力推行音樂,使教會音樂在10世紀以前成為歐洲的主要音樂形式。

中世紀中期,複調音樂開始興起,法國和意大利在創新創作手法和音樂發展上得到十分輝煌的成就,音樂史上被稱為「新藝術」時期 (Ars Nova) ,這都標示著文藝復興時期音樂發展的新方向。最早出現的是平行調(Organum),後來又演化成為平行、斜行,甚或反向進行的多聲部旋律結構。而聲部之間的音程,亦由最初只有八度、五度平行,演變成後來的三度、六度,亦即現代和聲基礎。

到了中世紀後期,音樂主要是受布根庭樂派(Burgundian School)影響,布根庭樂派是從布根庭帝國中衍生而來。自十二世紀,宮廷已成為歌唱家與器樂演奏家聚集的地方,而王族們為建立繁華強國的形象,都紛紛興建了大教堂,並大力發展音樂、藝術等文化活動,於是,這些大教堂就很自然地成為音樂藝術中心。在十四世紀末至十五世紀末,布根庭王朝的 Philippe le Bon(1419-1467)和 Charles le Temeraire(1467-1477)極力保護和推廣音樂,使法國 Cambrai 這地方成為當時的十分重要音樂活動中心,並對其他地方的音樂發展產生重大的影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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